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统一收费管理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招标公告

 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(以下简称采购人)将对学校统一收费管理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。  

  一、项目名称

 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统一收费管理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项目。  

  二、项目地点

  重庆市北碚区安礼路98号。

  三、项目需求

  学校统一收费管理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需求(附件一)。

  四、资金来源

  财政资金。

  五、项目控制价

  限价22万元内。

  六、投标人要求

  (一)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(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)。  

  (二)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行业要求,近三年内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,无不良档案记录。  

  (三)投标人应具有专业资质。

  (四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投标,否则无效。

  (五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。

  (六)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财库〔2016〕125号,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,采购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。

  七、投标人报价要求

 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,包含:产品价、技术费、运输费(含装卸费)、保险费、安装调试及材料费、税费、培训费、质量和计量检测费等,以及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。

  八、投标人提交资料要求及注意事项

  投标人提交资料要求(附件二)。

  投标人注意事项(附件三)。

  九、投标、开标有关说明

  (一)公告时间: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6日。  

  (二)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:00前,地点为:重庆市北碚区安礼路98号(教学楼二会议室)。 

  (三)开标时间:2021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:30。

  (四)本招标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,开标当日投标人直接递交密封投标文件。

  (五)超过2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 

  (六)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文件有疑问,必须在2021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: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,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。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,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。

  (七)开标后当场公布中标结果,中标单位现场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。

  十、合同主要条款

  (一)项目工期

  以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,如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未按时完工,按项目中标价的1%/天扣除违约金。 

  (二)验收标准

  项目正式上线并全面运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,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。验收完成后,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。

  (三)付款方式

  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%,系统上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%,余下合同金额的10%在系统验收合格并出具签字盖章齐全的验收报告后一次性支付。

  (四)培训要求

  中标人需提供全面的系统培训,包括系统业务操作培训、系统管理及维护工具培训等,需列明详细的培训课程、方案和计划安排。

  (五)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

  1、免费维保期:自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。

  2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:中标人提供7×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;提供5*8小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;当出现故障时,保证2小时内响应,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现场处理,直到完成故障修复。

  3、售后服务内容: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内容,主要包括软件升级服务、上门服务、互连远程维护、合约定期维护等。其中软件升级服务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、适应性开发服务、升级服务流程等;上门服务主要包括软件的调试、系统日常维护服务、技术培训服务、优化服务、咨询服务等。

  4、售后服务方式:中标人应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,电话支持服务,电子邮件、传真支持服务,网络支持服务,网络即时通讯平台服务,上门回访服务等。

  5、售后服务资源保障:中标人应提供项目运行维护措施、故障应急处理措施等,其中故障应急处理措施至少需包括应急保障方案、应急处理方案、应急处理工作流程、应用系统应急恢复策略、事后处理工作、应急方案管理等。

  十一、现场踏勘

  本次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,由投标人自行踏勘。

  十二、评标与开标  

  (一)评标方式

  现场开标。

  (二)评标办法

  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,评标程序及方法、评审标准附后(附件四)。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比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,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。综合评分相等时,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;投标报价也相等的,由采购人自行确定。

评标委员会构成:学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。

  (三)中标结果公示

  中标人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,在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官网(http://www.cqkygcxx.org.cn/)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。

  (四)重新招标。投标人少于3家视为流标,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。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,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。

  十三、其他事项 

  本次招投标文件解释权为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。


 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老师

联系电话:(023)65259723 

联系地址:重庆市北碚区安礼路98号

附件1.docx

附件2.docx

附件3.docx

附件4.docx